昌吉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13个,即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设人民法庭3个(大西渠人民法庭、滨湖人民法庭、三工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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