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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对家暴说不!昌吉市人民法院再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作者:热娜古丽·尼加提  发布时间:2024-09-27 10:55:01 打印 字号: | |

时下,对家暴说不,已成为社会共识。家庭暴力不仅侵害了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还极大破坏了家庭的稳定性与安全性。但在有些家庭中,一方遭受家暴,却选择隐忍,殊不知,只会让家暴方变本加厉。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24小时内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及时防范社会现实危险,切实保护妇女的人身和人格权益。



甲某和乙某结婚已有15年,但乙某隔三差五殴打甲某,甲某考虑到早年丈夫去世格外珍惜第二次婚姻,且带着孩子,虽然自己长期遭受家暴,但为了孩子,从未报警,选择隐忍,一让再让,却只换来了乙某的变本加厉。2024年7月份,乙某直接用暖气管子殴打甲某,致使其左侧眼眶、右侧口角、右肩部、左侧腰背部等多处损伤,身心及安全受到影响。这次遭受家暴后,甲某一直处于担惊受怕的状态,担心乙某会继续殴打自己。

近日,甲某终于鼓足勇气来到法院寻求帮助,该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开启绿色通道,迅速移交法官进行审查,承办人接到案件后立即联系该市妇联、甲某所在地派出所、社区、街道工作人员一并参与庭审过程,听取各方意见,经全面调查,认定甲某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充分,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法作出了民事裁定,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协调上述机关做好联合监督执行,合力让“保护令”变成“护身符”,确保甲某人身安全不再受到危害。


在送达人身安全保护民事裁定书时,承办法官、妇联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均对乙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和释法明理,向其详细阐述了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讲解反家庭暴力相关知识,告知夫妻间应加强沟通和交流,冷静处理家庭矛盾,互敬互爱。


法 官 寄 语


家暴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其本质是施暴人对受暴人的控制。任何理由都不是实施家庭暴力的借口,作为家暴受害者,请不要再忍受、不要再沉默,勇敢地通过司法途径与暴力抗衡!

今后,昌吉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与各部门合作,深入推进家事纠纷多元解纷工作,严厉打击家庭暴力行为,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朱嘉 付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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