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针对长年未结的案件开展“清仓行动”中,执结一起沉睡了26年的“终本”执行案件。
1997年,李某因借款纠纷将马某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马某某支付李某45379.5元,1998年申请执行人李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马某某交付案款24716元,余20664元未给付,因被执行人马某某无固定职业,无其他偿还能力,又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致使本案暂时无法执行,由于被执行人马某某在强制执行后远走他乡,导致执行未果,且当年执行手段单一,只能依法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该案执行的最大难点在于被执行人马某某行踪不定且身份信息不详,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向昌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恢复团队法官艾里接到恢复材料后随即安排对申请执行人李某提供的马某某的户籍地对被执行人马某某的信息开展摸排调查,最后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查找到被执行人马某某的身份信息,执行法官艾里便立即将该案恢复执行,向被执行人马某某送达恢复执行通知书后,马某某终于意识到应履行法定义务,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积极履行并将利息部分也凑齐,希望法院不要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经双方协调马某某将剩余案款20664元及利息29336元全部交付。至此,该起长达26年的执行案件终于执行完毕。
自“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昌吉市法院已“清仓”404件“终本”案件,涉及案件金额达1100万余元,实现批量案件案结事了,实质性化解当事人矛盾,切实解决大批当事人急难愁盼的问题,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使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更加可见可触可感。
下一步,昌吉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加大对“终本”案件的动态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分类出清终本案件,减轻“历史包袱”,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