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认识“熟人”,可以帮忙处理交通违章,但是需要一定的代理费用,殊不知已经陷入他人骗局。近日,昌吉市法院审理一起谎称能为他人办理车辆违章的诈骗案件,被告人马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案件回顾
2016年至2017年期间,马某以帮助王某处理小型客车车辆违章为由,虚构代办李某身份,骗取王某钱财2.2万元,将所骗取的钱用于个人日常开销。后马某失去联系,王某发现后遂报警处理。
法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2.2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主动投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马某案发后赔偿了被害人王某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在量刑时可酌定从轻处罚。根据马某的犯罪事实、性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法官温馨提示广大车主,应当选择正规、合法的途径办理车辆消除违章和年检业务,自觉承担法律责任,不要抱有投机心理,以免上当受骗。提醒各位“本本族”也别抱有侥幸心理,驾驶证就是个人的第二张“身份证”因驾驶证借给或者卖给他人扣分,导致驾驶证违法信息过多,将影响个人信用;如果被警方查获,将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