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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调改里程数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卖方调改里程数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作者:徐新军  发布时间:2024-06-24 12:12:49 打印 字号: | |

调解现场。 通讯员 徐新军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卫玲 通讯员 徐新军

  买卖二手车在生活中十分常见,因里程数造假、车辆以次充好等问题引发的纠纷也不少。来自乌鲁木齐市的李先生发现刚购买的二手车里程表上的数字与保养卡片上的里程数,竟相差4.5万余公里。

  4月30 日,李先生与马先生达成车辆转让协议,约定李先生购买挂靠在新疆某运输公司的大通车辆,支付马先生购车款14万元。协议中明确注明该交易车辆的行驶公里数为2.82万公里。交易成功后,李先生驾驶车辆去车行对车辆进行安检和保养才发现,车辆的里程数与保养卡里程数不一致,电脑查出的里程数是7.4万公里。

  李先生立即联系马先生协商解决此事,两人多次沟通无果,无奈之下,5月30日,李先生将马先生诉至昌吉市人民法院。

  6月11日,昌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将此案委派给“和合昌吉”法务中心昌吉市人民法院调解中心,由调解员先行开展调解工作。

  为避免损失继续扩大,承办法官结合案情,从维护双方当事人权益出发,经过反复协商、沟通,多次调整调解方案,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马先生赔偿李先生4000元,并即时给付,这起因购买二手车产生的纠纷得到化解。

  法官提醒

  消费者应在有经营资质的二手车商处购车,签订详细的书面合同,明确车辆车龄、实际里程、主要配置等信息,并仔细查验车辆。如发现信息不符,协商不成,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二手车商亦应尽到交易上的合理注意义务,了解所出售车辆的真实情况,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否则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来源:昌吉市人民法院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责任编辑:朱嘉 付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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