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辈子都没进过法院,接到电话通知,我特别生气,可我没想到咱们法庭有院子坐,有烫茶喝,法官主持我们“喧一喧”,事情就这么解决了。”被告马某乐呵呵的说道。
2018年,马某和韩某向张某借了一笔钱,可时至今日还没有还钱,张某已经七十余岁,多次索要未果,无奈之下,张某将马某和韩某诉至大西渠法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都是同村村民,且案件金额不大,考虑到双方关系的特殊性,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更能促进双方邻里间的和谐相处。
近日,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双方当事人一同来到法庭,原告张某的律师指责二被告不讲诚信不按时还钱,而被告马某和韩某更是怒骂张某是高利贷,钱早都还完了。眼看双方剑拔弩张,承办法官劝解道:“你们都是同村的老熟人,为了这么点小钱小利坏了多年情分,真的不值当。走,跟我去个地方。”
随后,承办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带到了后院的“绿荫棚调解角”。绿荫下的桌子上摆放着已经泡好的盖碗茶,承办法官将茶水端到原、被告面前,一边询问案件还款情况,一边计算尚欠的金额。“不是超过银行的贷款利率就是高利贷,而是贷款利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才可能被认定为高利贷,这算完的金额,大家伙有没有意见。”经过法官的分段计算,原、被告对借款本金和利息都没有意见,一边喝着盖碗茶,一边协商还款的期限,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被告韩某问道:“法官,这样坐下“喧一喧”这事算解决了么,还需要开庭吗?”法官笑着回答:“诉前调解也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不仅用时短,双方都无需承担诉讼费用。这调解笔录签字之后就不需要开庭,就需要你按时还款。”
昌吉市人民法院大西渠法庭依托后院抬头可见蓝天白云,低头可观瓜果蔬菜的优势设立“绿荫棚调解角”,法庭将所有适合调解的纠纷先行引入“绿荫棚调解角”进行化解,让其成为法庭调解的第一站。 这里不仅充分利用了法庭后院的空间,还通过自然元素营造了一个轻松、和谐的调解氛围。在这种环境下的调解,可以极大的减轻当事人的紧张情绪,使双方更容易敞开心肺,进行真诚的沟通和协商。
“一棚聚和气,两桌治和谐,十二凳共商议”,2024年6月昌吉市人民法院大西渠法庭绿荫棚下调解角正式投入使用,秉承公正调解之理念,恪守和谐共荣之原则,开创乡村法庭新坐标。今后,大西渠人民法庭将全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示范创建,推动个性化服务场景优化升级,做深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努力让案件审理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