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作为审判实践中疑难复杂案件的天花板,在审理过程中因专业性强、涉及核算项目多且需通过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而确定工程量,导致案件审理周期相对较长。为减轻法官审理建工案件的工作量,尝试建工领域纠纷诉源治理的新方法,昌吉市法院采用“公证调解+赋强公证”的方式,圆满化解一起标的额110余万元的建工案件。
2022年4月2日,新疆某公司与昌吉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约定由新疆某公司负责昌吉某公司一园区的建设工程,并约定了价款。后因昌吉某公司未按约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经核算,昌吉某公司欠新疆某公司工程款及利息共计1194854.19元。因多次催要无果,今年4月初,新疆某公司一纸诉状诉至昌吉市人民法院。昌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接收该案后,为便于案件诉前鉴定和诉前调解,安排员额法官全程指导跟进,将安排委派给昌吉市公证处进行诉前鉴定和诉前调解。昌吉市公证处接受案件后,迅速厘清案件基本事实和证据脉络,因双方已结算完毕,无须诉前鉴定程序,便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
本着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原则,充分发挥多元解纷作用,经过近一天的沟通协商,双方当事人就该案的工程款金额、支付时间、履行期限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由昌吉市公证处出具了赋强公证书,该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推动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加强对“诉前调解+赋强公证”模式的应用,既是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一次新探索,也是昌吉市法院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加强诉源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下一步,昌吉市法院将继续用好“公证调解”,推动建工纠纷实质化解,不断提高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