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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服务年 | 看执行法官如何平息这场离婚财产分配风波
作者:刘玉超  发布时间:2023-09-26 16:59:0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巧用执行和解中心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通过执行前的督促与和解,将该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履行完毕,快速的化解了双方矛盾,凸显了执前和解中心“高效率,少执行”的优势。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因感情不和,请求离婚,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与刘某自愿离婚,住房一套归刘某所有,刘某向李某支付折价款,共同分割刘某名下的存款、公积金等,以上款项合计58万元,刘某于2023年8月25日前给付李某。

温情化解,圆满执结

履行期限届至后,被告刘某未按照协议履行,原告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经询问,原告同意采用执行和解模式解决案件,执前和解中心法官立即通知刘某,督促履行。  

在梳理该案件时,执前和解中心法官在了解双方矛盾焦点在于李某要求刘某履行调解书协议内容,但因女方在申请诉讼过程中对双方共同财产进行保全,导致两人多次发生争吵,现场一度陷入僵局。

随后,执前和解中心法官耐心细致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准确找到案件症结所在,主持双方现场调解,耐心化解双方矛盾并释法明理。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打开了心结,消除了顾虑,达成一致意见,刘某表示配合法院履行义务,当场给付李某58万元。

本案在执前和解中心得以顺利执结,得益于执前和解模式可以快速、高效的处理案件,同时执前和解中心法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摒除机械执法,以化解矛盾为原则,坚持情法并用,耐心细致分析案情最终找到案件症结所在,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秉持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彰显了能动司法的精髓要义,更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温度。

昌吉市人民法院通过进口把控、前端解纷、源头防范的纠纷解决机制,宏观缩短立审执全案办理周期,高效推进执前治理。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及时释法明理积极敦促义务人履行义务,促成执前和解,将纠纷完全化解在最容易解决的初始阶段,减少后期因找不到被执行人造成执行不能的可能性;对于“久调不执”的案件引导权利人快速进入执行程序,减少财产转移风险。执前和解一方面减少了生效法律文书进入执行,进一步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强化执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也能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切实化解执行难。


 
来源:昌吉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朱嘉 付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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